主题教育

祖国在我心中

当前位置: 首页>>关工委>>关工委主题教育>>祖国在我心中>>正文

湘城院党办发〔2015〕22号

关于转发《湖南城市学院2015——2016学年度“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5-11-28 06:29  

校属各单位:

现将《湖南城市学院2015——2016学年度“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教育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0日

湖南城市学院2015——2016学年度

“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大学生中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5〕50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大学生2015——2016学年度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5〕56号文件要求,经学校关工委、学工部、团委共同研究,决定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教育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 “祖国在我心中” 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全校大学生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深刻领会每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深刻领会“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和“国强受人敬、国弱受人欺”等哲理,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通过组织开展 “祖国在我心中”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大学生明确历史使命,敢于担当,牢固树立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以昂扬向上、感恩奋进的精神,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想和坚定跟党走的信念。

通过组织开展“祖国在我心中” 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大学生励志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实践活动,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大学生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自觉性,为把伟大祖国建设好、发展好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内容

1.教育活动。二级学院关工委、团总支、学工办要结合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一二、九”运动8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6周年等纪念活动,广泛开展“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教育活动。要利用报告会、主题班会、团日会、专访、演讲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大学生中深入开展基本国情教育,使学生深入了解国情,清楚认识中华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清楚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观念和鲜明特色,增强广大学生民族自信心、自豪感。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使学生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2.实践活动。开展“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教育活动,也是一次学习、实践活动。二级学院关工委、团总支、学工办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将主题教育活动作为一项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深入农村、深入工厂、深入街道社区,开展专题式观察、专题式调研和服务式体验;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大学生了解祖国的发展变化、展现出热爱祖国、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不懈奋斗的坚强信念。

3.读书活动。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和专业特点,二级学院关工委、团总支、学工办要推荐和提供丰富的爱国主义优秀文艺作品,引导广大学生认真开展“祖国在我心中”读书活动。

4.征文、演讲活动。二级学院关工委、团总支、学工办要在组织学生参与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发动学生认真总结参加主题活动后的收获、体会,写出一篇与主题活动相关的文章,进一步提升对参与活动的认识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准则的自觉性。在征文的基础上,选择优秀的文稿和口才好的学生,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演讲活动。二级学院学生的征文经评选后,推荐优秀征文1-2篇,优秀演讲(1名学生演讲视频光碟)报送学校关工委。学校关工委、团委、学工部对征文、演讲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按要求择优推荐报送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工委。

三、活动的实施

1.加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主题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纳入学校德育教育的整体工作计划。学校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主题活动的领导和协调工作,校关工委牵头,校团委、学工部(处)、宣传部、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组织实施,确保主题教育活动顺利推进和深入开展。

2.制定主题教育活动方案。二级学院关工委、团总支、学工办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切合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并便于实施的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3.注意宣传发动工作。二级学院关工委、团总支、学工办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微博、微信、博客等网络媒体或墙报、宣传栏等平台,做好主题教育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实现全面发动,人人参与的目的。

4.要充分发挥离退老同志的优势,调动其参与主题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协助性、指导性。

5.主题教育活动完成后,二级学院关工委、团总支、学工办要进行认真总结。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总结,以及学生征文、学生演讲光碟于2016年5月30日之前一并报送学校关工委办公室(总结、征文、演讲均报文稿以及电子文稿)。联系人:刘登云 联系电话:0737-6356509

校关工委电子信箱:364594979@QQ.com

湖南城市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湖南城市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1月10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