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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公益活动,人人参与”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2014-12-15 00:51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大学生中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通知》(湘教工委通[2014]54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将在2014-2015学年度在大学生中开展“公益活动,人人参与”主题教育活动。现就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制定以下活动方案,请各级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落实具体实施方案。

(一)实施主题教育活动的目的

大学生参加公益活动,是大学生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通过参与公益活动使大学生了解社会、感受社会,培育关心公共事业的热情;通过参与公共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劳动观念,,培养大学生的竞争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通过参与公益活动,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大学生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无私奉献精神,并使他们在公益活动中增强团队意识,引导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二)实施主题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主题教育内容。各二级学院利用主题班会、演讲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公益活动,人人参与”教育活动。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公益活动是一定的组织和个人向社会捐赠财物、时间、精力和知识等的活动,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帮助他人、社会援助、慈善活动等。它是中国优良传统的延续,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二、主题实践活动内容。各二级学院利用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公益性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活动,让学生深刻认识参与公益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在参与公益活动中,培育和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

三、主题征文活动内容。各二级学院要在组织学生参与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让每一位学生以“公益活动,人人参与”为主题进行自我总结,写出一篇与主题教育活动的征文,认真总结参加公益活动后的收获、体会,提升对参与公益活动的认识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准则的自觉性。各二级学院要求从本校开展的主题教育征文中推荐优秀征文(1000人以上的学院3-5篇,1000人以下的学院2-3篇)于 2015年 5月 30日前 报送校关工委离退休处,由校关工委组织评选后报省关工委评审。

(三)主题教育活动具体实施安排

一、加强活动的组织与领导。主题教育活动是一项很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要纳入学校德育的整体工作计划。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湘教工委通[2011]54号文件的要求,由各二级学院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工作。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由校关工委负责牵头,学工部、团委、宣传部、教务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组织实施,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二、制定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各二级学院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出适合学生参加又便于实施的活动方案,包括公益活动的项目、内容、实施步骤和要求等。方案要在注重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自主规划参与公益活动的项目、内容,自主组织实施,自我总结,提升教育活动的效果等方面下功夫。

三、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青年节考察北京大学时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宣传参与公益活动是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要充分利用校园网、QQ群、简报等形式,开展对主题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特别要大力宣传公益活动中突出的人和事,使主题教育活动更加全面深入地开展。

四、各二级学院开展主题教育的具体方案及活动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校关工委。各二级学院要对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表彰,并将活动总结于 2015年 5月 30日前 报校关工委。

(四)主题教育活动总结和表彰

学校关工委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将对各二级学院的落实工作进行检查和评比,对于表现突出的组织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且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资奖励。

湖南城市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湖南城市学院团委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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