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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城市学院离退休委员会主要职责
2022-04-29 16:17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组织离退休党员按照党章、党规的要求,在维护、关心、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局中,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学校与社会的稳定。

三、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离退休党员进一步增强组织观念,提高党员意识,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念永存。

四、根据有利于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原则设置好党支部,并选配好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党支部书记一般由组织能力强、民主作风好、有奉献精神、敢于负责、身体较好、有威望、公道正派、表率作用好的党员担任。

五、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离退休党支部的各项制度,定期听取支部工作汇报,督查督办党支部对上级党组织指示、决定的执行。及时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研究处理党支部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六、及时了解、掌握和研究老同志的思想状况,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党员保持和发扬党的革命传统。

七、关心离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广大离退休人员的正当权益,创建和谐的校园环境。

八、重视发挥离退休人员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尤其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多做贡献。组织开展适合老同志特点的各项活动,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九、协助学校党委和职能部门做好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工作。配合职能部门及时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必要的会议,阅读和传达文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十、加强离退休党委的自身建设,建立和严格必要的工作制度。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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