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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校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概况(第一期)
2021-08-29 11:05  

 

各地各校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概况(第一期)

教育部关工委 教育部关工委 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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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4月25日《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教党〔2021〕34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各地各校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扎实有序推进《意见》贯彻落实工作。

100余天以来,32家省级单位、75所部直属高校先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同级或学校党组织汇报《意见》相关情况,并组织了不同层次、不同范围、不同形式的学习研讨和培训。北京、河北、吉林、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湖北、广东、海南、云南、甘肃、新疆等13家省级单位及北京大学,以同级党组织名义印发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或实施办法,现将其中特色亮点部分摘录如下,供大家分享,后续将会陆续刊登。




河北



一是在班子建设方面 强调省、市、县(市、区)教育部门,高等学校、中专学校设名誉主任1名,由主要领导兼任;设主任1名,由主管关工委工作的领导兼任;设常务副主任1-2名,由离退休同级领导担任。

二是在健全工作制度方面,要求每年年初要召开一次关工委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工作,安排本年工作。

三是在确保工作开展“有资源”方面,要求在保持原有工作经费的基础上,不断增加关工委工作经费投入。




上海



一是在队伍建设方面,明确“五老”队伍人员构成,高校核心队伍以原校及其院系的老领导为主,区核心队伍以原教育局及其直属单位的党政老领导为主,骨干队伍以担任过基层党政领导和一批先进工作者为主。

二是在加强组织建设方面,明确高校二级学院关工委分会由院系党组织书记担任主任;由一名党政领导分管关工委工作;由一名从事学生思政、党建工作的骨干负责日常工作;选聘一名热心关工委工作的“五老”担任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明确中小幼、中职、中专由党组织书记任关工委(小组)主任;从德育团队等中层干部中明确一名负责日常工作;并选聘一名“五老”担任关工委(小组)常务副主任。

三是在机制体制建设方面,强调市教卫工作党委每年召开一次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推进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纪念会,表彰为关工委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每年组织一次高校、区教育关工委领导干部培训班。各高校和区教育关工委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会议;针对二级学院、中小幼学校和中职学校开展关工委骨干培训;完善关工委工作章程,制定专职工作人员从事日常工作考核制度、制定兼职人员工作量的计算制度、制定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及考核目标制度、制定关工委工作预算及相关人员津贴制度、制定关工委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制度、制定关工委档案建设制度等。

四是在资源整合协同共育方面,鼓励高校关工委会同所在区教育关工委,参与社区教育和家庭教育,建立高校二级院系关工委分会与中小幼联系指导机制。




河南



明确要求2021年底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对辖区内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并将关工委建设情况报省教育厅关工委。



广东



一是要求高校关工委建立“双主任”制,由现职领导、离退休老同志担任关工委主任。

二是要求民办高校关工委积极创造条件从教育行政部门、公办高校聘任已退休的“五老”骨干,组建民办高校关工委机构,鼓励支持民办高校关工委主动与公办高校关工委联动,资源共享。



新疆



计划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关工委组织建设全覆盖。




北京大学



一是在办事机构建设方面,明确离退休工作部部长兼任关工委秘书长,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教务部、离退休工作部、工会、团委、医学部离退休工作处等相关部门为秘书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委派1名班子成员兼任副秘书长。

二是对二级学院关工委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强调由二级学院党委书记担任二级关工委主任,并将二级关工委建设与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其工作述职内容;由分管离退休工作领导、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若干名老同志担任关工委副主任;由老同志与在职人员组成关工委委员,其中以老同志为主体(不少于委员总数的50%);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关工委委员会议;设立关工委秘书处作为二级关工委日常办事机构,由团委书记兼任秘书长;定期对二级关工委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并将逐渐达到每个二级关工委每年1万元的经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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