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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的通知
2016-06-02 10:21  

各市州委老干部局、省直及中央驻湘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

2016年5月1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新形势下我省离退休干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为进一步抓好《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传达学习

5月31日,《湖南日报》、红网、省局网站将刊发关于《实施意见》的新闻通稿和评论员文章,湖南卫视口播新闻通稿。6月1日,湖南人民广播电台口播新闻通稿。各地各单位要组织离退休干部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者及时收听收看。同时要与本地、本单位机要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借阅文件,结合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通过召开会议、辅导讲座、支部学习等形式,组织广大离退休干部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者原汁原味进行传达学习,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执行《实施意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认真作好汇报

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本部门、本单位党委(党组)汇报《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争取领导重视支持,研究解决本地区和本部门、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实施意见》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广泛开展宣传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地深入宣传《实施意见》精神,形成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各级领导、各部门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实施意见》,全社会更加关爱离退休干部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抓好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意见》为契机,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中富有成效的新经验新做法,抓紧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同时,要立学立行,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正能量活动,主动为老同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通过专项督查、调研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推动《实施意见》精神的全面落实。

各地各单位组织收听收看和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意见》相关情况,要及时报省委老干部局。

                                                                                        中共湖南省委老干部局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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